近日,问题编号为223494的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咨询:我的父亲是企业退休,非农业户口,母亲无业,农村户口,都年满60周岁,我是独生女。请问是否应该享受养老补助待遇?如果享受,如何领取?另外,关于养老补助政策的文件哪里可以查到或者文件名称是什么,可以告诉一下吗?我们这里好多家庭对此都不是太清楚的。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回复:一、《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失业后退休、无业人员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事宜,我委已于2006年8月上报省有关部门,现在等待政策的支持。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
详细情况,请你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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