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体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10%左右,重点向高龄群体、军转干部和低收入群体倾斜。
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过程中,内蒙古对参加工作早、退休早、养老金水平低的高龄人员予以统筹照顾和政策倾斜,对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据了解,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内蒙古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11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