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先生:我太太目前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并在当地定居。她此前在广州交的养老
社保还不够15年,请问该怎么处理?可否一次性缴满所有
养老金,等她满退休年龄后在广州领取养老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六条规定: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岁数满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因为并非移民,参保人黎太太的养老社保暂时会停留在参保地广州,也不能一次性缴费。因为缴费未满15年,属于断交社保,所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黎太太可以一次性取回之前缴纳的费用,但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