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安全,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制定出台了《庄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坚持月审年检、加强资格认证、完善举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四项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及时准确发放。
该县自2010年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经过不懈努力,群众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享受待遇人数不断增加。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县应参保城乡居民252806人,实际参保246987人,参保率为97.7%;累计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13亿元;待遇领取人数5962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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