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凡新申请城镇职工退休养老待遇的,办理申请时需携带本人
社保卡(或社保卡申请回执),并将社保卡的开户银行确定为养老待遇的发放银行,从办结次月起支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
2015年1月前已享受待遇并领取了社保卡的人员,采取过渡的办法。2015年6月30日前的养老待遇仍划入原个人退休待遇账户,2015年7月1日起将养老待遇划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因各类资料不齐等原因不能制卡的人员,按原方式申办和领取
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正式领取社保卡后应及时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修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发放方式。
温馨提示
1.查询:拨打热线400-808-2611咨询,或者关注市民卡官方微信随时随地用手机进行查询;
2.激活:领卡后需本人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卡面所示服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办理时需设置两个账户密码(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可设置同一密码,也可分设密码),社保卡账户密码默认为123456;
3.只有在办理社保卡账户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