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凡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今年均有所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以及依照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此次调整范围。
据悉,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一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2013年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l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补齐到此标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目前,安庆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银行等发放机构积极协调配合,测算调待相关数据,筹措落实调待资金,畅通发放渠道,将于3月底前将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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