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社局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山亭区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资238元,这是自2005年以来山亭区连续第十一次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也是增幅最大的一年,调整后的养老金6月底前确保发放到位。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此次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方案新增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办法,按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照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退职人员调整办法,定额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经核查,山亭区共有4366人享受此次待遇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每月增加106万元。至此,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人均63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人均178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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