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河源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95元提高到100元,共有40.6万人受惠。
据介绍,2013年1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2014年7月,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元,该项调整于今年4月1日在我市正式实施,对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1日期间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差额已陆续补发;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这比国家统一规定高出30元。对于提高标准所需资金,我市按照省级财政50%,市、县财政各25%的比例分担。本次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惠及40.6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
据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为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服刑人员)、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和3600元10个档次。目前,我市共有122.7万居民参加了该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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