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滨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滨人社发〔2015〕21号、滨人社发〔2015〕22号、滨人社发〔2015〕23号、滨人社发〔2015〕24号文件精神,滨州市人设局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进行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并适当提高企业建国前老工人、企业军转干部和一次性趸缴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
据统计,本次共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员5957人(含建国前老工人9人、一次性趸缴退休人员124人),月人均增加244。99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1792。72元,调整待遇月需资金145。94万元。
本次待遇调整自2015年1月执行,2015年1-5月的增资部分已同调整后的6月份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共计210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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