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已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56。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4月份养老金与1~3月补发的调整养老金将于4月25日同时发放到位。
本次养老金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其中,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80元。挂钩调整部分,采取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4年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特殊调整部分: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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