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部署会》在昆明会堂召开,全面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工作。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姚振康,以及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等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县区相关代表共计200余人参与会议。
据悉,10月14日省政府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根据中央和省的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省政府领导下的省级统筹制度,各地不再制定相关政策,各级政府承担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支付和管理责任。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本次推进会,具体安排我市的改革工作。
会上,首先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姚振康从严格实施范围、准确核定缴费基数、准确把握待遇计发办法、准确把握“中人”待遇过渡政策、处理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准确把握省级统筹内涵等方面对改革政策进行了解读。随后,昆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相关责任人都进行了表态,通力配合,确保落实。
何刚副市长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持久工程和连续工程,不仅涉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余万人的切身利益,还牵动着其他社会群体利益。本次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求。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1986年启动实施以来,先后将企业职工、合同制工人、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至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64万人,但是,全市20余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人员还实行原退休制度,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和“空白”。不同的人群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有失社会公平。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即是对社会关切的直面回应,更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体现。改革后,将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是加快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步。
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对基本制度模式进行了改革。一方面,筹资渠道彻底改变,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实现由单位保障向
社会保险转变,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待遇确定机制彻底改变,从按退休时“最终工资”打折计发退休费转变为按整个职业生涯的缴费计发基本
养老金,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二是对待遇调整机制进行了改革。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由国家统一制定并且与在职职工工资调整同时进行;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将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三是对养老保障体系结构进行了改革,主要体现在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将单一的退休费改为基本养老金加职业年金的多层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