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会计师高忻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畅谈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的有关职业年金方面的热点话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的发展目标。11月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本次改革提出的职业年金制度成为亮点之一,高忻详细解读了职业年金的资金构成和实施该制度的具体作用。他说,职业年金的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这两部分资金构成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这有利于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稳衔接。
事实上,企业职工养老金也是由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两部分构成的。其中,企业年金的角色就类似于职业年金,只是企业年金制度并非强制性,要依据企业自身经济效益而定。目前,国家正在努力推进企业年金的发展。高忻介绍道:“早在2013年底,由财政部、人力社保部以及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他认为,将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将会更加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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