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州级下达的2015年荔波县
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的目标任务,荔波县组成督查组于11月初开始,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督查,对全县8个乡(镇、街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督查指导工作。
一是书面督查告知。11月初对8个乡、镇、街道负责人下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情况告知书,全面分析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完成情况,并有针对性的指出不足和近期急需整改情况,要求全县12月5日前务必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截止12月1日,续保缴费人员57503人,净增缴费完成6069人,待遇人员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11月累计发放养老金1906.47万元。
二是工作进度“日”通报。每天上午9时前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QQ群”发布前一天的净增缴费人数和续保缴费人数完成情况,通过协同办公信息平台将各乡(镇、街道)完成率及进度排名情况发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手机上,让乡(镇、街道)及时掌握收缴进度,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征缴工作,确保在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深入基层督查,确保基金安全。督查组深入8个乡(镇、街道)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实地督查,采取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座谈的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分析,并给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征缴和待遇发放的信息公示,要求干部所收保险费金额、系统录入金额、所开票据金额完全一致,杜绝多收少录、漏录现象,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