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人社局消息,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作进一步提高。其中,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四个档次。
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的补贴标准也将调整,具体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420元。
另外,在基础养老金标准方面,明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43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90元。此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也将调整为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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