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费率再降1个百分点、价格调节基金部分行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继续执行减半征收……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为帮扶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以上三项企业扶持政策,政策的执行时间皆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今年,养老保险费率将再降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为职工(不含按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在2015年下降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点,下降后为12%,个人缴交部分8%不变,减征后涉及个人的保障待遇保持不变。
同时,价格调节基金部分行业全额返还,企业缴交的住宿业、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执行先征后返,即2016年企业仍应按规定缴纳住宿业、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缴交后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返还。此外,工会经费则继续执行减半征收。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缴费单位上缴部分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4%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