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在家乡所在地已缴纳社会保险已有10年,目前在异地打工,原来在家乡保险已停交,公司为我缴纳了社会保险,将来我回原籍时,我在异地缴纳的保险能转回去吗?若可转出,怎样转?
答:可以。你可以在你结束异地打工时,请你原来家乡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到你打工地的公司办理转移手续即可转移到你家乡。两处的社会保险就可以接续到一起了。
问:在天津交了社保一年,能否转回山东?之前山东没有社保政策,刚实行,需要什么手续?
王先生来电询问:他现在在深圳打工,老家在湖南农村。不久之后,他想回到老家去发展。王先生想知道,他以前在深圳购买的社会保险能否转回老家去?如果可以转回的话,又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呢?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答复:湖南农村社保未开户可暂时封存不动
就王先生的情况而言,由于他老家在湖南农村,其社会保险尚未开户,因此,他以前在深圳购买的社会保险不要退出来,可以暂时封存不动。他以前在深圳的交费记录会永久保存的,个人帐户继续生息。这部分保险会长期有效。如果将来他一定要回老家的话,在其家乡建立了社会保险帐户以后,由他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到深圳把封存的社会保险一并转回到老家,并与他在老家所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接续到一起。
问: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能转吗?
本人在深圳一外资企业交纳了6年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因工作调动到武汉,请问: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能转到武汉吗?怎么转?要是不能,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钱能退吗?能退多少?怎么退?谢谢!
答: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退休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如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地点:福田区八卦岭513栋2楼(八卦岭派出所斜对面)用人单位在特区外(龙岗区、宝安区)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宝安、龙岗两区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到所在区社保管理处办理上述业务。特区外退保需要提前网上预约。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宝安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2区新安二路社会保险大厦。
我是老河口市城镇户口居民,在深圳打工三年,现在想把社保关系和已经交纳的社保金转回老河口市,请问如何办理?
问:社保能否转回原籍?
以前我在醴陵市社保局交了8年社保,后因外出务工,社保一直在东莞交,现在我要去深圳上班,请问,我过去在东莞的社保能否转回原籍醴陵?
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兰先生在东莞缴纳的养老保险,应先转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不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后,再从深圳转回醴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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