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龙岩乡村医生老化严重,60岁以上仍在执业的乡村医生占31。41%。此次《方案》中提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助标准由各市、县(区)政府自行确定。同时提出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已达到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具备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由个人申请,经县级卫计部门审批办理退岗注销注册手续。各地要研究制定当地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后的养老生活补助政策,按月发放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生活补助。
“目前,龙岩乡村医生养老补助仍没有统一政策,市级正在着手制定相应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据邱道尊介绍,2011年,我市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动员劳动年龄段内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每年500元/人的标准进行缴费。2014年市财政按每年100元/人的标准下拨经费后,7个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元/人的标准配套到位。目前,全市所有在岗的劳动年龄段内的乡村医生均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由于乡村医生较为匮乏,许多老龄乡村医生还在坚守,加快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助于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的建立。”邱道尊表示,对于退出机制,希望能按年满60岁为界限,60周岁以上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所执业。确有需要的,可以返聘继续执业至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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