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从即日起至6月份将开展冒领养老金专项追偿行动,并将对已确定的87名已死亡退休人员(含遗属)和470名疑似死亡人员(含遗属)及218名公安已注销户籍人员进行排查工作。据了解,此次行动一经查证冒领行为属实,对拒不退回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人员,均依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防止冒领等骗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保险工作难点,惩治冒领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也缺乏法律依据,更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作为保障。市及各区县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将高度重视,抓住这一难得机遇;精心组织,梳理历年来疑似冒领人员名单,开展拉网式入户调查,摸清疑似人员生存状况,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此次冒领养老金专项追偿行动将联动配合,健全机制。市及各区县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科室将认真梳理历年养老金发放信息,对冒领人员信息统一依照工作程序移交稽核科室,稽核科室接收信息后将通过社区等部门开展入户调查,核准疑似人员的生存状态。并依照规定程序呈报人社行政部门,配合做好移送公安部门的工作。市处交办的疑似冒领信息要积极发动所属社区开展入户调查,核查的生存信息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处。
此外,对专项行动将进行广泛宣传,依法进行。各区县将抓住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披露,公布举报电话等联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还将广泛动员社区平台,认真做好入户调查。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对市处下发的备查人员名单进行逐一入户调查。市社保处将规范程序,合法取证。每一个备查人员都要依照规定制作《防冒领工作底稿》,内容应取得被走访调查单位(社区、村委、单位、民政、公安部门等)认可,经办复核分别签章确认。同时,要求冒领人退回待遇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如确有困难需收取现金时,需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办理,共同缴存财务科入账,杜绝一人办理收款事项。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信息要按统一格式汇总制表、整理成册,附《防冒领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反馈市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