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个人缴费情况:
2、没有工作单位,个人直接全额缴费;
3、挂靠一个单位,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全部由个人缴费。
1.第一种情况,有工作单位,单位不依法为个人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种办法,向劳动监察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办法通常只适合跟单位撕破脸、辞职时使用。
另一种办法,由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来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什么好处?一般省市对这部分以个人名义参保缴费的人员,
养老保险一般从28个点降低到20个点,
医疗保险从8-10个点降低至6-8个点,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可以降低8个点,医疗保险可以降低2个点,当然,这是大部分省市的政策,也有个别地方有自己的政策规定。
这么一来,个人缴费负担变低了。
如果单位聪明一点,将个人缴费的20个点予以报销的话,那么实际上等于单位也为个人购买了养老保险,并且不会导致个人养老保险待遇降低,今后不用承担任何赔偿的责任。这比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划算得多。
让个人购买
社会保险,单位予以报销,这是一部分小企业采取的风险较小、相对合理的降低社保缴费负担的方法。
2.2
第二种,没有工作单位,全部个人缴费。
这种情况,涉及到参保地与户口地的问题。
如果过去没有在参保地参保过,那么一般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保,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缴费。
如果已参保过,那么直接续保,然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即可。
比如,某人想在武汉市参保,但是他是黄冈的户口,按政策不能在武汉市参保。
怎么办?
可以采取变通办法,进入某个为职工正常参保缴费的单位,只要缴费一次,哪怕一个月都可以,这样就在武汉市取得了社保号,然后辞职以个人名义即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即可。
3.3
第三种,挂靠单位参保缴费。
这种过去比较常见,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这种情形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全部由个人缴纳,由所在单位挂靠代缴,要比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缴费高。
这种情形现在不划算,但仍有一部分人在使用。
其实,完全可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待遇也不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