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
据悉,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确保把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及时贯彻到位。同时,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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