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我区对在萧企业实施临时性降低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
操作时间从今年2月起至2017年12月止,每年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实行临时性减征1个月,生育保险费率由1。2%下调为1%;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为1%。该政策将惠及我区3。8万余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记者了解到,临时性降费期间,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相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征缴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办法操作,社保负责做好与地税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征当月的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医保个人账户中应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划入,减征造成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部分,先由历年结余资金予以弥补,仍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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