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6月3日公布了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这意味着与之联动的今年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随之调整,2016年的缴费上限比2015年增加1869元。对在职职工个人来说,养老险最低月缴费标准同比涨20元,最高涨150元。
本市6月3日公布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与其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等均会照此标准进行调整。
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如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则是7086元,比2014年的6463元增加623元。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即21258元,比2015年的19389元增加1869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即2834元,上涨249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4252元,同比增374元。
如果某参保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25000元,超过了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那么其缴费基数最高上限为21258元,不能更高;而工资较低的职工,则各项社保缴费时不能低于相关下限标准。
拿五险中缴费较多的养老保险来说,以个人缴费8%的比例计算,职工2016年的最低月缴费为227元、最高月缴费为1701元,分别比上一年度要多出20元和150元。在职职工月工资低于2834元的,最低月缴227元;月工资高于21258元的,最高月缴1701元;而对于月收入在2834元至21258元之间的,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缴费基数分三个档次,分别是以社平工资的40%、60%和社平工资为基数,因此社平工资上涨同时也会带动其缴费的提高。
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本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均有下降,像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8%,而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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