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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社保缴费基数下月起调整:上限14244元 下限28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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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省统计部门发布了2015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

  近期,省统计部门发布了2015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依照全省统一标准,今年7月起,蚌埠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4244元/月及2849元/月。

  依照最新调整的社会保险费费率,企业社保五项费率分别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9%,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1%,工伤保险0。2%-1。9%之间,生育保险0。5%。职工社保费率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安徽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974元/人,折成月平均工资为4748元/人。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2849元/月)计算,7月1日起,企业最低应承担职工月人均社会保险费用为836。82元(工伤保险费率按照0。5%计算),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05。15元,大病救助金的缴费金额也相应的调整为16。6元/月。

  此外,今年7月1日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低档缴费人均标准调整为每月570元/人,高档缴费人均标准为每月950元/人,医保缴费人均标准调整为每月187。6元/人。

  “1996年安徽省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以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每年都按相应标准实施动态调整。”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负责人介绍,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省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确定其上、下限金额。目前,蚌埠市有参保职工约35。5万人,除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及低于基准数60%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为其缴费,大部分员工,单位应以其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为其缴费。

  2016蚌埠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参保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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