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符合补缴条件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缴费额为5966。4×15=89496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从2011年6月底向前推,补缴最长不超过10年,缴费额为5966。4×10=59664元,2011年7月1日至补缴时间点之间,不得以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莱芜市统一和规范企业养老保险补缴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有三类,一类是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第二类是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第三类是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补缴年限为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我市为1996年1月),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还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补缴数额方面,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补缴程序方面,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备案。申请补缴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莱芜养老金计算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之缴纳数额
在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额度的问题之前,大家需要了解两个概念。一个是全市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是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以当地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为例,若是个人的平均工资低于1600元的百分之六十,则按照1600元的百分之六十作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即公司缴纳1600乘以百分之六十再乘以百分之二十,最终结果为192元。而个人则需要缴纳76。8元。当然,这是低档的,高档的缴费基数是1600元的三倍,为4800元。这时候公司所缴纳的数额为960,个人缴纳的数额为384。若是想简单点计算,大家可以到各网站上搜索养老保险的计算方式,直接输入数据便可以查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之退休金领取额度
了解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的缴纳额度后,接下来大家关注的便是领取额度的问题。首先大家要清楚,目前个人养老保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按社会保险利率计算的利息。而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是直接计入社会统筹的,与个人账户无关。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里只有个人缴纳的部分和利率。
而职工基本保险计算退休金的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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