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地方都有
养老保险是否属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后又该如何处理?……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出台后,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
同时在不同地点参保属重复参保
是否属重复参保关键取决于参保人是否在同一时段与不同
社保机构建立保险关系。
如果参保人是不同时期参保的,比如今年在湖北参保,明年在湖南参保,后年又到广东参保,于不同时段在不同地方建立参保关系,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是可以累计的,不属重复参保;但如果参保人同一时间在不同地方都参保了,比如分别在广东和湖南两地同时都缴纳保险,这就属于重复参保,这种情况就只能选择一地清退参保关系。
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如果重复参保了,参保人又该怎么办?能否选择其中之一退保?
已经在老家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出具当地社保机构缴费参保的证明,在深圳可以不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同时在两个社保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用的,就属于重复参保险;对于在外地与深圳重复参保,且已经终结了在深圳劳动关系准备回外地的,可以退保。
深圳的条例规定,如果没有选择深圳作为养老地,深圳的保险关系可以终结,然后这部分的缴费可以退,但是要出具当地社保机构在外地已经参保的证明才可以退。
重复参保人员办理转移
社会保险关系时应当选择保留其中一个社会保险关系,同期其他的社会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清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部分,个人账户的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地,这部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