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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提高到1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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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自2009年起先后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涨10元/月,达到每人每月110元。调整之后,将比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高出40元/月(本次调整前是高出30元/月)。本次调整已于今年7月份全省均落实到位,并补发了1~6月份差额部分。
 
  据了解,城乡居民领到的养老金大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账户部分按月发放的金额(每人缴费不同,每月发放的金额也不同);二是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广东近年来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安排,采取“小步快跑”多次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2013年前每月能领到的基础养老金只有55元,2013年提高至65元/月,2014年7月提高到95元,2015年7月提高到100元。今年1月起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10元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参保人数2500万人。本次调整惠及全省约862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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