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荔城区民政部门对59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普查登记,解决农村籍退役士兵晚年养老问题。
普查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前入伍》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普查登记时间从9月10日至10月31日。符合审定对象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补助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并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5元老年生活补助。
符合条件个人需提供入(退)伍登记表或退伍证、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两寸彩色照片3张到所在村(居)委会登记,填写《莆田市59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为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区民政局在镇街张贴告示,并通过信息网发布普查消息等形式,将优抚政策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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