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日通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广东各地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10元(人民币,下同)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7月份全省均落实到位,此次调整惠及约862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
广东省自2009年起先后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参保人数2500万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年来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安排,自2013年起数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继2013年1月起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2014年7月提高到95元,2015年7月提高到100元后,今年1月起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10元发放基础养老金,7月份全省均落实到位,并补发了6个月的差额部分。调整后,广东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比国家统一规定高出40元。
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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