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通过资金补助、融资帮助等方式鼓励农民及农村青年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
根据《通知》规定,从事农村电商的企业和个人都有补贴拿。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工作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认定,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创办农村电商实体,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提高贷款额度至50万元,同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
另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电商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其中,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500元/月的补助;对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350元/月的补助;对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250元/月的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此外,我市还将高层次电商人才纳入“500精英计划”人才范围,加大农村电商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