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平均每2.87名职工赡养1名退休者。
在黑龙江、吉林、青海等8省,职工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低于10个月,黑龙江仅1个月。
与上年相比,2015年20省的可支付月数发生下滑……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披露了上述数据,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养老金体系的紧绷。
虽然全国平均可支付月数为17个月,但在筹资端,28%的缴费率在全球处于高位,经济下行又要求降费以减轻企业负担,扩大覆盖面的空间接近用尽;在支出端,替代率持续下降,赡养比继续恶化,减少支出几乎不可能。
两端受压的养老金制度,必然要建立“多支柱”体系。
问题是,建立何种形式的“三支柱”体系?现有的“统账结合”制度如何向“三支柱”过渡?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怎么解决?
统账结合漏洞多
国际普遍的养老金体系大致分三部分: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保险是第一支柱,大多采用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雇主建立的补充养老计划是第二支柱,完全累积;自我积累的个人储蓄型养老计划是第三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