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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统账结合独木难支 建立多支柱体系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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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筹资和支出两端均受压的养老金制度,必然要建立“多支柱”体系,问题是,建立何种形式的“三支柱”体系?现有的“统账结合”制度如何向“三支柱”过渡?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怎么解决?
   2015年,平均每2.87名职工赡养1名退休者。
 
  在黑龙江、吉林、青海等8省,职工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低于10个月,黑龙江仅1个月。
 
  与上年相比,2015年20省的可支付月数发生下滑……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披露了上述数据,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养老金体系的紧绷。
 
  虽然全国平均可支付月数为17个月,但在筹资端,28%的缴费率在全球处于高位,经济下行又要求降费以减轻企业负担,扩大覆盖面的空间接近用尽;在支出端,替代率持续下降,赡养比继续恶化,减少支出几乎不可能。
 
  两端受压的养老金制度,必然要建立“多支柱”体系。
 
  问题是,建立何种形式的“三支柱”体系?现有的“统账结合”制度如何向“三支柱”过渡?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怎么解决?

  统账结合漏洞多
 
  国际普遍的养老金体系大致分三部分: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保险是第一支柱,大多采用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雇主建立的补充养老计划是第二支柱,完全累积;自我积累的个人储蓄型养老计划是第三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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