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湘潭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
养老金待遇水平,近日,韶山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落实今年全省普调每人每月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另行提高基础养老金5元,达到每人每月85元的标准,成为湘潭首个增加自选动作,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地区。
韶山市自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示范带头作用,注重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更好更公平地惠及了广大韶山人民。这项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惠及全市1.7万余名城乡居保享受待遇对象。据测算,执行这项惠民政策该市每年将增加财政资金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