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上调,从2016年1月1日起调增。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9月底发放和补发到位,月增加养老金至少86元。
据悉,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2次上调。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凡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根据退休人员本人年龄层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进行普遍调整,另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适当倾斜。我市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约13.8万人,平均涨幅为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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