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省、市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调增及补发的养老金已随本月养老金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是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我市企业退(职)休人员38万余人。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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