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流程逐步达到了经办要求条件,日前开始经办。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快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施行动。
为做好这项工作,甘肃省人社厅以及甘肃省
社保局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经办管理、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工作要求几个方面入手,经过有效工作建立全省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编制和实施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统一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政策、分级实施,统一系统、分级应用,统一规程、分级经办,统一预算、分级核算,统一考核、分级负责”办法。
通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工作,建立省级统一集中管理的业务数据库。按照“省级统一集中数据、省市两级监督管理、省市县三级经办”管理模式,以业务经办管理系统开发和基金财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建设为重点,分阶段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业务财务、业务档案、网厅一体化。
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实施,分段推进”的原则,应用统一的业务经办管理系统开展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等养老保险业务,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其人员全部纳入实施范围。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省属在兰州、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兰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市州、县区按属地原则负责相应层级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兰州以外、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兰州以外单位的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以管理严、效率高、服务好、不出错、安全性为目标,甘肃省人社厅成立了甘肃省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起草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业务经办等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了8期省、市、县三级业务经办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对业务经办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进行了三轮上线试运行测试。目前,工作业务、信息系统、岗位设置逐步达到了上线经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