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县人社局获悉,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给予城乡低保人员缴费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县实际,长沙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元。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底,包括从1月开始上调的5元省级基础养老金在内,所有的基础养老金调整部分将全部调整和补发到位。
基础养老金第九次上调
此次上调是长沙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第九次上调,惠及全县近12万城乡居民。此标准比长沙市其他地区高5元每人每月,也是全省最高标准。根据文件精神,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元月起,领取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将分别达到160元、170元、180元、190元。
长沙县从2009年11月份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各级财政共计投入11亿元用于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中10亿元用来发放基础养老金,1亿元用来进行缴费补助和特困群体政府代缴(同年,长沙县在全市率先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人员每年代缴80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16年开始,长沙县城乡低保人员的代缴标准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00元。
缴费补贴为40-170元/年
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分14档,从100元到3000元不等,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政府对缴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40-170元/年。全县已有40万参保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费共计3亿元,2016年全县人均缴费水平只有180元,比全国230元的水平还是有一定差距。
长沙县下一步将进一步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多缴费,早参保,为以后能领取更多的养老金做好充实准备。目前,长沙县每月领取养老金最高的是黄花镇一居民,2015年11月份满60周岁,累计个人账户余额达1.8万元,现在每月领取养老金28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50元,个人账户130元,按照目前标准65个月即可领取回本。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