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可选择一次性缴清养老保险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条件,在缴清全部费用后,可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满足年龄条件或缴费年限条件其中之一就可申请一次性趸缴。其中,年龄条件为: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的继续缴费人员,可选择一次缴清所有年限。主要解决年龄偏大的参保人员继续缴费,等待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较长的问题。
缴费年限条件为: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及以上、并已经继续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继续缴费人员,可以选择一次缴清所有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