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80元,上调幅度达56.5%。新的标准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改善民生,推动首府社保惠民工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调整,将直接惠及全市11.5万城乡居民。
据悉,2009年,乌鲁木齐市在全疆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上的全覆盖;2014年,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达11.5万人,其中,年龄在60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有3.7万人。
乌鲁木齐将逐步建立起城乡居民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让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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