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文件精神,2015年10月1日起,大桥镇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按每服一年义务兵,生活补助金额由原先的每人15元/月提高至20元/月,已发放不足部分将于近期补发到位。截止目前,大桥镇共有77人次享受此生活补助政策。
发放对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需出兵及退伍时系农村籍,且不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
申请办理: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于达到60周岁当年向户籍所在地村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如申请补助时已超过60周岁的对象,以申请批准日为发放起始日,不从年满60周岁起补足。
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从2011年实施至今已第五年,我镇双拥办、民政部门及时核对人员信息,积极落实资金到位、足额发放,将党委和政府对退伍军人的关怀送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