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官员日前表示,延迟退休方案的草案将在今年公布并征求意见,预计会在明年正式出台,“之后会有5年左右的过渡期,或到2022年正式实施”。到完成男女均65岁退休之时,预计70后、80后将会是受影响最多的一代。
尽管公众对“延迟退休”给整个社会和经济带来的诸多影响仍争论不休,但部分官员及学者在参与讨论或论证时,却似乎一直只把这看成是
社会保险的问题。比如,有人说,因为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所以只能延退。又有人说,65岁退休是“大势所趋”,云云。如果延退的影响超越保险领域,那么,只思考保险领域内的需要,而不顾其它领域的代价,是否合适?
试想,养老基金的收支压力通过延退缓解了,但当中一些领低保的下岗者就要推迟拿退休金,那代价就是继续发给他们低保——这是民政为养老埋单。一些本来可以帮子女带小孩的爷爷奶奶要继续上班,于是这些小孩要请保姆——这是年轻夫妇为养老结账。这串清单如果一直这样写下去,还可以很长。但它的含义很简单:延退不仅是保险的事。既然如此,思考延退问题必须跳出
养老保险的框框。
根据政策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有三类,除了大家每个月的缴费和基金投资的回报,还有财政补贴。如果收不抵支,很多国家(包括社会保险的老祖宗德国)都会由财政拨款来填补。我们国家当然也是这样做。可能有人会说,财政收入来自税收,工作年龄段的人口本来已经要为
社保缴费了,还要让他们多缴税以满足老人领取退休金的需要,他们负担太重,而且也不公平。如果这样的想法是合理的,那么,政策法规中就可以删掉财政补贴这一条了。另外,工作年龄人口缴纳的税里,其实也有退休人员的贡献。
如果一对夫妻把小孩都(注意这个“都”,因为我们在“二孩政策”时代了)扔给退休的父母带,那么,这对夫妻缴纳的税里,难道就没有给他们带小孩的老人的贡献?还有,退休老人对家庭承担的很多责任是有经济价值的。我们不妨再思考一下,退休老人难道就不能继续为税收直接做贡献?例如,一个医院的退休护士,她退休后可能在一家民办敬老院上班,她不用再拿一部分收入来为养老保险缴费,但是她的收入如果超过个税起征点,她就要交税,此外她还会有各种相关的交通和餐饮开支,也无一不在为国家的税收做贡献。很多人渴望退休,是因为体能不能继续支持原来高强度的工作模式,但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倒不会因为退休而有影响,仍可以不同的形式从事经济活动。这些都是政策制定者有必要看到的。
值得指出的是,现在支持延退的观点,很多是基于数理模型推导出来的数据,未来的预期寿命及当下的社会形态是这些数理模型中的关键参数。但问题是,未来社会是怎样的,尤其是未来的人们会怎样工作、缴税,有谁能准确预测呢?
基于社会保险提供福利服务的制度普遍面对一个挑战,就是真正富有的人其实并不需要全职工作,他们可能很早就退出正式工作,但他们的经济活动并没有停息。所以,通过税收为包括基本
养老金在内的各种福利筹措经费,其实远比在社会保险中增加缴费比例来得公平。延退只会辛苦本来就已经很辛苦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