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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尚有难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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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几天,至少有两条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消息。一条是,“人社部最新思路: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另一条是,“东北养老金缺口严重,学者建议建立养老公积金制度”,将住房公积金一部分划归企业年金。

  近几天,至少有两条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消息。一条是,“人社部最新思路: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另一条是,“东北养老金缺口严重,学者建议建立养老公积金制度”,将住房公积金一部分划归企业年金。

  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的建议,得到一些人的喝彩。但是,这项改革尚有许多难点和疑点待解,不可仓促点赞。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作修改,那么,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养老保险,就是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是违法的。当然,此项政策建议如果确实具有相当可行性,那么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适应它,也是可以的。

  相关报道都没有详细说明要住房公积金怎样去补充养老保险,但从报道中还是可以梳理出三种思路。下面只能从报道中梳理出来的思路,做些分析。

  第一种思路是,把住房公积金账户与社会保险基金账户整合起来,统筹管理。如果养老保险账户无力支付基础养老金,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发放养老金。按照一些人的说法,住房公积金既然可以挪用于教育、城建,那么,用它发放养老保险并非不可——这样的说法实际上似是而非。住房公积金被挪用于住房之外的其他方面是违法的,并不能由此证明挪用发放养老金就是合法正当的。住房公积金虽然被挪用到很多与住房毫无关系的领域,但最终还是要归还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最终归还给缴存者的。如果住房公积金与养老保险账户统合,公积金可以发放养老保险,那应该是打一个时间差,等养老保险有钱了,仍然归还给公积金缴存者。但相比于将公积金挪用办教育搞城建,用于发放养老金的风险却更大。如果未来养老保险基金持续收不抵支,无法产生盈余,那么,被借用的住房公积金就可能永远还不上。也就是说,挪用沉淀的住房公积金去发放养老金,会严重加大公积金的风险性。

  第二种思路是,将住房公积金的一部分,改为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金发放。这种建议有一些新意,但仍有疑问。

  用工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立企业年金(公务员叫作职业年金),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到职工退休后逐年领取。我国只有很少一部分效益非常好的企业有企业年金,绝大多数用工者并未实行。如果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企业年金,自然可以增加养老金的数额,数字上好看一些。但实际上,职工退休前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尚有结余,那么退休时可以一次提取。这本来就可以用于养老。如果将一次提取改为分月提取,除了限制缴存者对自己资金的支配权以外,还有什么益处呢?当然,按照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公积金的利息是非常低的,退休时支取的也基本上就是本金,利息是很少的。如果改为企业年金,那么可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投资运营,理论上说可能会有一定的增值。

  理论上如此并不意味着现实如此。在美国,企业年金的委托经营,是一套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委托谁投资于什么领域,都得年金受益者知情同意。这样的严格监管在我们国内是不存在的,因此国内无论养老保险还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一直面对严重的信任危机。如果把住房公积金改为企业年金,能保证受托者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不发生道德风险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被挪用而空转,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按照养老保险的设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即统筹与个人积累相结合的制度,用工单位缴纳的资金进入统筹账户,现收现付,而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长期积累,退休后逐月支取。但在养老金支付压力面前,大多数地方都挪用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当前养老金的发放。如果将住房公积金的一部分划归企业年金,由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一旦遇到养老金支付压力,会不会重蹈个人账户被挪用而空转的覆辙?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不但增值保不住,能否保住本金也难说。所以,公积金变年金之说,不靠谱。

  第三个思路,拿出部分住房公积金,设立护理险。目前在国内一些地方已经试点实施护理险,由医保的统筹账户提供资金。一部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请不起护理人员,生活陷入困顿,而强制性地建立一种叫作护理险的社会保险,给这些特殊人员提供帮助,是一个不错的设想。但是,如果划拨部分住房公积金为护理险提供资金支持,无法克服产权障碍。公积金属于公积金缴存者个人,产权是非常明晰的,个人即使在一段时间内不能自由支配这笔钱,但它终归是缴存者自己的。如果用于为护理险筹资,那么,这就成为一种地地道道的再分配,受益者只能是其中不多的一部分人群,而大量出资者是得不到好处的。对缴存者的资金进行这样的再分配,将彻底变更资金产权,无异于向人们征收一道税收。对公民个人私有财产权的变更,需要立法,需要取得产权所有人的同意。

  从目前报道看,大体是以上三点思路,尤以第二第三两种为主。但通过以上分析,感觉三种办法不是什么好点子。如果住房公积金沉淀太多,实在不知怎么处理,那么,最好的办法有两个:一个是简化贷款和支取的手续,降低门槛,方便缴存者;另一个就是下调公积金缴存比例,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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