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我国再次阶段性降低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
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多亿元。
《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国务院提出阶段性降低
社保费率以来,目前至少已有19个省区市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部分地区降低了失业保险个人费率。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
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那么,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后,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的目标实现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与调查。
至少19省份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6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全国有21个省区市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至少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川、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广西、贵州、湖南、甘肃、宁夏、江苏、海南、云南等19个省区市宣布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省份均由20%降低到19%。
在失业保险费率方面,北京、重庆、四川、江西、新疆、广东、湖北等地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宁夏、甘肃、河南、湖南等地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为1.5%。
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有助于为企业减负。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2016年4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说,根据初步测算,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如果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1个百分点来测算,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00亿元~600亿元,再加上2015年先后降低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每年总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