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为解决重度残疾人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自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起,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居民养老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在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居民养老保费的基础上;还可提前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1-2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无需缴费,由我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的保险费,对有经济能力的,可以自行选择档次缴费,并由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
可提前5年享受待遇。年满55周岁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1-2级)可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提前领取养老金申请,村(社区)收集相关材料报送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初审,经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至今,我县已累计为1300多名重度残疾人申请政府代缴及缴费补贴53.2万元,已有331位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了养老金。这项政策的实施大大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照顾,让重度残疾人有了温暖的依靠,解决了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障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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