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如果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幸去世并办理户籍注销手续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领取2500元。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填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身故后无丧葬待遇的政策空白。
根据这一新办法,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待遇标准为一次性发放2500元。这一待遇可与厦门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待遇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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