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
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透露,全国有21个省区市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有媒体梳理发现,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川、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广西、贵州、湖南、甘肃、宁夏、江苏、海南、云南等19个省区市宣布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其中,上海由21%降至20%,其余省份均由20%降低至19%。
2016年自治区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调整政策、调整办法、调整标准;二是我区已连续9年给予企业70周岁及以上高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倾斜。今年,在继续对企业退休高龄人员倾斜的同时,同步对机关事业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初步建立高龄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三是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考虑艰苦边远因素适当增加养老金,逐步缩小各类退休人员待遇上的差距。
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待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指符合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体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挂钩调整则根据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进行调整,体现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倾斜调整则对70周岁及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
此次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其调整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