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北京市人力
社保局发布消息,《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明确自今年起,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7420元调整为9000元,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
同时,新增设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并提高了财政补贴额度,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50元。据悉,今年4月1日至12月10日,符合条件的本市城乡居民都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多缴费,实现多缴多补多得,提升未来的
养老金待遇水平。
此次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为1000元到9000元,参保人可以在此区间内自行选择年缴费标准。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等也可以在此区间选择标准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或资助。
与以往政策相比,此次政策还完善了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增加了缴费标准补贴层次,将以往的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及补贴额度增加至四个。也就是说,从今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分为四个档次,每人每年补贴从60元至150元不等。
需要强调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市是自2014年起实施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有85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43万人,每人每月领取福利养老金425元;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42万人,每人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10元。同时,福利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还实行定期调整机制,在保障以农村户籍人员为主体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