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
社会保险事业局企业
养老保险待遇与退休人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参加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就“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与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如何办理一次性补缴?这是在线问政活动中网友反映最集中的话题。市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近年来,随着人员流动性增强,异地养老的情况越来越多。“我在威海某单位交社保多年,去年到青岛某单位兼职工作,两单位同时交了一段保险,请问山东省联网后社保能合并吗?”一位网友的经历颇具代表性。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异地重复缴费的清退,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应归集到参保人的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后,将重复缴费区间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