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往的
社保政策,
养老保险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我国的养老保险基本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
商业养老保险组成。其中层次基本养老保险是最主要的。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过去,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分担。但随着延迟退休和养老保险并轨,国家相应出台规则条例。而根据各省市最新的政策,国家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重点提出。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这也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在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后,专门为本企业员工缴纳的附加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对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但目前,我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国家鼓励,但并不是强制执行。不少经营状况的出色的企业往往通过发放奖金和提供其他福利补助的方式来直接提高员工收入,而较少通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来提供长期福利。
相对国企或其他稳定的企业,不少其他人员流动频繁的行业,工作人员也倾向于公司直接提高工资待遇,个人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发现企业提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般都会具有由以下几种特征:(1)采用个人资金累计。(2)企业单方面缴费。(3)缴费来源主要是企业的内部福利的再分配。(4)积累基金不能自由分配使用。(5)企业的自愿行为,国家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