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可以享受就业安置,但如果自谋职业,不仅可以获得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补贴,还可按城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0%计发生活补贴。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广州市随军家属申领自谋职业就业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至12月12日期间,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纳入当年度安置计划且在市内首次办理失业登记的随军家属,均为可申请补贴的对象,同时明确了选择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在广州市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自谋职业就业补贴。
新办法鼓励随军随调家属自谋职业,并给予补贴优惠措施。补贴标准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补贴两个部分。前者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应缴额度全额补贴,后者则按当年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0%计发基本生活补贴。
自谋职业就业补贴资金由随军家属户口所属区(县级市)财政解决,随军家属申领自谋职业就业补贴,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按期申领,因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被退回的,可延迟至下月15日前补办;超过规定期限的,则不再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