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5元,各区市基础养老金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并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社保知识】
1、什么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2、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围的确定,体现了“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将包括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这样规定,也是考虑到未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将形成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两个互相联系、又有差别的制度平台,以适应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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