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30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都会举办“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今年的主题是“话说居民
养老保险”。昨天上午,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开展了现场咨询活动,市
社保中心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家和12333咨询员,为市民提供了面对面的社保咨询服务。
一名市民现场问道,她的亲戚今年57岁,从连云港将户籍转到南京,如果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如何缴费?退休后能领多少钱?对此,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解释,2017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6档,假设按照最低档每人每年1000元缴费的话,需要缴到60岁,4年费用为4000元。由于该政策是从2015年开始实施的,因此到60岁时,还需再补缴2015年、2016年两年的费用2000元。退休后,按照现在的标准,每月可领取400多元。
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可申请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中,自2015年1月1日起,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自2015年起逐年缴费至规定领取年龄,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中断的缴费年限通过补缴或延长缴费的方式补足。